關于房地產評估和測量機構備案工作的公告
為有效規范自然資源出讓、置換、收購等職能中地價評估和測量工作,采取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規范房地產評估及測量機構的委托行為,夏縣自然資源局擬對在我縣區域進行房地產評估和測量的機構開展備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備案應提交的材料
(一)房地產評估機構
1、機構備案申請;
2、機構基本情況介紹;
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原件核對);
4、組織機構代碼注冊證書(原件核對);
5、房地產估價機構注冊證書復印件(原件核對);
6、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
7、在本縣從事房地產估價的估價師名單以及估價師資格證書、身份證復印件;
8、如委托辦理的需要出具介紹信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
9、近年在本縣的估價業績清單;
10、執業房地產估價師簽字及機構印鑒留樣表;
11、稅務登記證明;
12、無不良記錄承諾函。
(二)測繪單位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測繪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參與該測繪項目的測繪作業人員名冊及作業人員的測繪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近年在本縣的測繪業績清單;
有必要提供測繪項目合同書(任務書)、技術設計書的,測繪單位應當提供。
二、資格要求
房地產評估及測量機構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向我局申請取得備案資格:
1、有效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
2、取得省級和省級以上相關部門頒布的房地產評估資質達兩年;
3、具備在運城市范圍內的執業資格;
4、無不良記錄;
5、已按規定在省估協房地產估價機構和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系統成功備案;
6、房地產估價評估機構必須嚴格自律、實事求是、客觀公正,遵循市場規律,按照全市土地等級進行評估,并對評估結果負責。對評估價明顯不實,弄虛作假的,將取消本案登記資格并記錄不良行為。對評估價過高或過低,惡意擾亂土地一級市場,罔顧政府利益的,將追究民事責任。
7、備案機構如機構或者執業估價師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后及時將有關變更信息函告我局。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備案報名方式
符合上述條件并有意向參與我局履行政府職能有關房地產評估和測量工作的機構,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內到夏縣自然資源局辦公室提交書面報名申請,逾期不申請的,不再受理其備案申請。我局對申請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要求的,確認其備案資格。
聯系人:王偉 聯系電話:8532300
郵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2019年10月8日